经过清代200余年的历史,旗袍和汉族服饰的进一步融合,使其在造型及装饰手法上都有了很大的改观。早期旗袍的那种简练自由的风格逐渐被繁兀的装饰所替代,从外形上看,大多采用平直的线条、衣身宽松、两边开权,腋部的收缩己不明显,胸腰围度与衣据尺寸的比例更为趋近。此时,形似元宝的立领造型己从无到有,从低到高地完成了其自身的演化过程。同时,领头、袖端、襟侧和衣据的多层各色滚饰以及如意纹样也成为旗袍的重要标志之一。这种原本用来保护领口、袖口及下摆的素色衣缘被绣上纹饰,变成了道道镶嵌,并以多镶为美,甚至在京城出现了“十八镶’,。另外,妇女的旗袍还时兴“大挽袖”,袖长过手,在袖里的下半截,绣以各种与袖面不同颜色的花纹,然后,将其挽出以示别致。这些滚边镶嵌的制作方法本可见于前朝历代的服饰,只是在清末的旗袍中才发挥至炉火纯青的地步,因此这种装饰也可看作是传统汉服中衣据钩边的变形。另外,制作精细花样繁多的盘扣更似神来之笔,为旗袍锦上添花。
传统的中国服饰,无论是色彩、图案、纹饰、刺绣等都带有特定的象征意义,衣冠服饰往往能起到“严内外,辨亲疏”的作用。在这种特定的社会形态中,服装的形式不得不从属于服饰等级的需要,以维护社会的尊卑观念。满清皇族、皇戚以及命妇的冠服各有详尽的规定,冠、袍、褂、金约、领约、彩悦、朝珠及耳饰等的形色、绣纹、数目都是按制而分,服装的审美价值己逊于其等级标志。旗袍的装饰重点在于绣、滚、镶、嵌、盘的堆砌,如前面提到的十八镶滚,极尽奢华,连面料的本色都几乎被掩盖了。 |